簡要: 本人在珠海長隆海洋王國白鯨劇場園區(qū)工作人員指定童車停放點處丟失童車及車上一些瑣碎物品,童車是他們不讓我們隨身攜帶進場,需要停放在指定停放點,丟失后,海洋王國說不是他們的責任,不予以賠償,也沒有一個合理的處理辦法,唯一辦法就是等他們找到童車為止(一天,二天,一年,十年沒有個時間限度)。懇求大家頂起貼子,一為大家以后旅游留個神,二為喚醒海洋王國的給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。有同樣經(jīng)歷的親們,請務(wù)必站起來。謝謝大家。
事件背景: 一個月前我們就預(yù)定了6 月末珠海長隆海洋王國的套票,想說帶著我家寶寶開開心心的過一個愉快的周末。出發(fā)前可做足了準備,我家寶寶才2 歲半肯定會是走不了多久就要抱的,我們明知園區(qū)里有童車租用,可是考慮到近暑假+ 周末人多有可能童車數(shù)量不夠,也考慮到自己的童車寶寶會坐得更習慣點,最后決定還是自己帶童車出發(fā)。
出發(fā): 6 月28 日(周六)早上廣州出發(fā)了,帶著寶寶出門事就是多磨磨蹭蹭的,加上不認路導(dǎo)航指示不清走錯路,直到中午13 :00 才趕到酒店。(客觀簡單評價一下主題酒店,酒店很新,很大,房間無異味,客服態(tài)度還可以,可能是周末人流量很大。酒店里好幾個餐廳就是消費高味道一般,酒店附近最近可以吃東西的大排檔要開車約15 分鐘左右,也就是說基本都會在酒店里消費了。酒店泳池里有室內(nèi)水上樂園,可是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開始要收費,憑房卡100 元/ 人。)check-in 、放好行李、換票、簡單吃個午飯。于15 :30 分左右乘坐酒店的免費穿梭bus 進園區(qū)。
事件的發(fā)生經(jīng)過: 酒店離海洋王國距離也就是5 分鐘的車程。很快我們就進去了園區(qū),那天大中午的太陽實在太大,知道16 :00 白鯨劇場會有一場表演,所以進園第一時間就直奔劇場。劇場門外工作人員跟我們講童車不能放里面,要停到他們指定地方(就在劇場門口邊上)。出于擔心我就多嘴問了句:“放這有人看嗎?”她說:“沒有,我們有攝像頭,不用看管?!笨纯锤浇餐7胖簧俚耐?,也就放心把童車放下。由于當時離表演時間就只差幾分鐘了,趕緊把寶寶抱下,放在童車上的一個保溫瓶,一個保溫桶,寶寶的奶瓶(這些都有一個小袋子裝起來放在底部雜物籃里),帽子,墨鏡等小件并不是貴重物品都來不及收拾就進場了。
一場表演下來也就15分鐘左右,等我們出到原來停放童車的地方時候發(fā)現(xiàn)我們的童車已經(jīng)不見了。第一時間我們就跟劇場里的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登記失物,把童車的特征描述給他聽,還把童車的照片發(fā)了給他。然后我就問他,“我停放在那里你們沒人看管,說有攝像頭,也不讓我們帶進場現(xiàn)在丟你說怎么辦?”他回我說,“因為場里人較多,不便攜帶童車進場,所以只能讓游客把車停放在劇場門外指定停放點上?!蔽以賳枺骸爸坝衼G失過嗎?”他:“有?!蔽衣犃司蛺阑鹆耍骸澳銈円呀?jīng)有類似的事情發(fā)生過了,怎么你還沒完善管理制度,人家亡羊了還懂得補牢,你們就任之由之?”這個時候他已經(jīng)答不上話了。只是讓我們等他電話,是等他找到我們童車的電話。我不能因為車子丟了然后悶悶不樂一下午所以放松心情繼續(xù)跟老公,寶寶繼續(xù)游玩。可是寶寶就一直在問:“媽咪,仔仔車車呢。”唉……. ,當時我什么也做不了,只希望能盼到他們的好消息。
一直到了下午18:00點左右我手機也快沒有電了,可是一個客服電話我都沒有接到。出于擔心要是有什么消息他們聯(lián)系不上我們,我們就主動跟白鯨劇場那邊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。他們說已經(jīng)盡力了,也在園區(qū)里找了一圈可什么都沒找到,同時也通報了園里的各區(qū)人員留意,也是一點消息都沒有,現(xiàn)在讓我們到客服那邊咨詢。
在園區(qū)里的客服中心待了一個多小時,前后來了三個不同的人前來跟我們說事,基本就是讓我們重復(fù)再重復(fù)事情發(fā)生經(jīng)過。他們都沒有給出一個準確的解決方法給我們。他們一個勁的就是在推卸責任,說園區(qū)是一個公共場所,丟失物品與他們無關(guān),沒有一個處理限期,失物找到就通知我們。這下我就惱火了,他們這樣的意思是否就是說找十年沒找到就不通知我們了,這也不是他們的責任了,沒有一個如果找不到的處理辦法啦?再說,一個童車你們會找這么久嗎,我看找個一兩個小時后你們就會丟下不管了。車子明明就是你們不讓我隨身攜帶,明明就是你們指定讓我放那,明明問了你們說有沒有人看管,你說有攝像頭不用看管。好了,現(xiàn)在來跟我講不是你們的責任,不會作賠償處理,只會找到了才通知我們,是不是找不到就不管了?事情就不了了之啦?你們這樣是不是太霸王了?待在這客服中心的時間里沒有一個專門的人前來跟我們處理此事,就更別說有口水給我們喝了。這一待就一個多小時,也都19 :00 點多了,我寶寶也餓了,身上有奶粉,可是奶瓶丟了呀。只能再抱上寶寶出去買些東西給他吃,離開前我很生氣的說了句:“我們已經(jīng)在這好長時間了,你們都是對我們愛理不理的,沒有一個可行的處理辦法,要不就找到我車,要不就賠償我們。不要就在這推卸責任,我現(xiàn)在出去找吃的,我等下回來時我需要你們一個說法,要不就報警,我實在沒法再信任你們了?!?/font>
報警: 那個點數(shù)基本可以吃的只有蛋糕面包了,怎么都好可得讓寶寶填個肚子。等寶寶吃完回到客服中心已經(jīng)是19:45分左右,這個時候有一個自稱為值班經(jīng)理的有點小胖的戴眼睛小子出來跟我們講話(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來的,好像叫什么華,我隱約記得姓吳,我老公說好像姓許)。這個人的態(tài)度可不太好呀,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,說東西丟了不是他們的責任,他們只能找到后通知我們。說不會給予賠償,也沒有一個處理限期。說已經(jīng)翻查了視頻,不知是什么人偷的。沒有一個固定的人來跟進我們的事,說他有好多事要處理,給我們查詢事情進展的只有一個客服電話,還要是一個上班時間為10:00-20:00的服務(wù)電話。還說我們要是想報警那就報警吧。這人牛吧。
眼看就要到20:00點了,海洋王國要清場了。我們馬上報警,警察來得倒挺快的。一來就是再次重復(fù)事情經(jīng)過,向他們得出我們的要求(就是給出一個找車子的時間,如果沒找到我們要求有一個合理的處理辦法,比如賠償呀什么的。)當時一共來了三位警察,其中有一個應(yīng)該是頭來的。他跟我們講,在園區(qū)里丟失東西還是讓園區(qū)工作人員去找找的,他們幫不了,但既然我們報警了他也就是按程序回派出所做個筆錄,致于賠償,他說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,他們園區(qū)這么大,責任不在他們,要是我們堅決要求賠償就只能讓他們上報法院,讓法院來處理,裁定是否是他們的責任。(首先,我不是學(xué)法律的,相關(guān)的法律我真不太懂,但是作為老百姓,他這樣說我個人感覺就是渺茫,我們有什么事情無處申報。)
警察跟客服中心說要看視頻,客服那邊就找了一個應(yīng)該是保安頭目的人過來吧。警察跟他握了個手,然后讓保安讓我老公帶他去看當時的停放點。確認回來是停放點的正上方就有一個攝像頭。保安說今晚就開始翻查,要是這樣的話范圍縮小了,加上我們給予了明確的丟失時間,要返查應(yīng)該不會太難。那保安說,今晚查到后通知XX警官,明天再跟我們聯(lián)系(當時我就有一個疑問,因為他跟這位警察接觸的時間還不到半分鐘,之間沒有交流電話號什么之類的,可是他確確實實的話會打電話給這位警官,我個人猜測要不他們園區(qū)里失物太多,報警次數(shù)多,以致基本固定的警察他們都認識了。要不就是他們園區(qū)跟附近派出所的關(guān)系是非常的好)。后來我們在跟保安的聊天中特知,在他們園區(qū)里丟失的童車次數(shù)不少,有找到的也有沒找到的。在找到的童車中,偷車人的理由居然是因為自家的寶寶走得太累了。真是一樣米養(yǎng)百樣人,明明園區(qū)有童車租還會有人這般無恥貪心,難道只有你家寶寶會累。
既然人家這樣說了,我們也只好回酒店等等消息。第二天(6月29日),本來我們還買了票進去再玩的,實在沒心情玩了,票給退了。等到10:00點左右了,我們還沒收到一個來電,我們再次主動聯(lián)系當時的保安。得到的消息居然是對著童車停放處的攝像頭是壞的,無聯(lián)網(wǎng),無法查看當時的情況。然后因為之前報警了,我們還需要自行去一趟橫琴派出所做下筆錄。我們已經(jīng)是無言了…………
警察局: 還好派出所離酒店不是太遠,把詳細的情況說了一遍。當時就有一位警察跟我們講,為什么我們不跟園區(qū)他們談判,有時候會在什么項目上減免什么的。(這里我有一個疑惑,28 號那天接警的警察跟我們說賠償是不可能的,要就是上到法院讓法院判責任,29 號接警這位警察又跟我們講可以跟他們談。是我中間有什么理解錯誤的嗎?)然后警察還跟我們講,這事不一定能立案因為立案還要涉及金額問題,一般是二/ 三千起立案,而我們的雜七雜八加起來算個RMB1500 左右,還得要折舊。(再次覺得這事情最后會是不了了知了。)
總結(jié): 在這件事情里,我認為海洋王國是有主要的責任,因為是他們明確指定讓我們把東西存放在他們指定的地方,東西存放時并沒有告知游客會存在丟失的可能性,需要我們自行做好相應(yīng)措施。再說,同樣的問題已經(jīng)出現(xiàn)多次,卻無視事情的再次發(fā)生,沒有及時更新管理方法,對事情任之由之,當處理事情的時候總是我們主動聯(lián)系他們詢問情況。這種態(tài)度令人發(fā)指。
如果派出所不立案我們也還是能了解,畢竟中國這么大什么案子都有,比我這個大多的一大堆。沒法分身調(diào)查小事,合理利用資源是應(yīng)該的??晌疫@里有一個意見,我相信海洋王國里丟失東西報警的不止我們,我認為派出所也應(yīng)該跟園區(qū)領(lǐng)導(dǎo)層那邊提出更有效的游客物品監(jiān)管方案(畢竟這方法派出所比旅游區(qū)更有防范經(jīng)驗)。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很有錢,有錢人可能覺得一杯水1500 塊都不覺得是什么,但是打工族的,1500 塊往往就是他們一個月的血汗錢。
這次我發(fā)貼的意愿是,1. 希望海洋王國能給出我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。我們在園區(qū)里不讓我們自己隨身攜帶而導(dǎo)致東西的丟失,請注意,是你們不讓我們隨身攜帶,你們不能百般推卸責任。2. 能引起群眾,媒體的注意,我們需要維護自己的權(quán)利,不能讓這些旅游地來個拖字決然后最終讓事情不了了知。然后再有下次,不能讓這樣的行為惡性循環(huán)。親們,麻煩頂起吧,我曾聯(lián)系過DV現(xiàn)場,也許人家覺得這不是一件有價值的報道,目前為止還沒收到他們的回復(fù)?,F(xiàn)在只能靠大家的力量了。再次謝謝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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