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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外地戶口,沒貸過款,沒買過房,現在想在廣州買第一套房,是二手的。
請問:
因為我前幾年一直在廣州企業(yè)上班,有買保險、繳稅。08年因為生BB辭職,今年8月份才重新上班,所以保險也是剛重新買。
請問限購令規(guī)定的必須提供一年以上社?;蚶U稅證明,我開前幾年的社保和繳稅證明可以嗎?
還有,究竟社保和繳稅證明是只要其中一個就行了還是兩個都要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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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公積金 發(fā)表于2樓
查看完整內容
社保和納稅證明是從過戶起往前兩年內的一年以上繳納記錄才有效
譬如你現在買房
在2011年1月1日過戶
那么你需要提供
2009年1月1日-2011年1月1日
這兩年期間中的一年以上的繳納記錄
最近可以斷交 譬如可以再
2010年7月1日-2011年1月1日期間斷交
但是中間要有一年以上的繳納記錄
譬如2009年6月1日-2010年7月1日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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